“好养就是命贱”,这句话或许有些让人不适,但在很多场合下确实屡屡出现。
好养与命贱似乎成为了某些人或社会对待某些身份或职业的基础标准。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有些职业或身份本身就受到了好养命贱的定义。
比如说,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儿童、老人和残障人士等群体中,因为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生存状态往往都处于“好养”状态。
而这种状态,很多时候又会让他们的生命处于更加脆弱的地位。
其次,我们也能够看到好养命贱的描述在一些职业或行业中显得尤为明显。
比如说,在某些社会中,警察、教师、医生等分别存在着身份高贵,并因此享受着社会的尊重和荣誉,但也有人将他们的职业定义为“好养”的代表。
而在一些中国的城市中,一些小商贩则因其职业低下,往往被视为“好养”的本质。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好养和命贱并不是向某些人或职业施加的定位,而是一种草根的概念,就是人们在谈及某些身份或职业时,往往会出于某种心理模糊地使用“好养”或“命贱”这样的词汇来进行形容。
因此,当我们面对好养和命贱的这种概念时,或许需要重新审视我们自己对待生命和社会的态度。
无论是处在弱势群体中的人,还是任何职业和身份,我们都应该坚定地反对好养命贱的观念,尊重每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并且注重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